各学院:
下一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以下类别通知相应学生按时进行:
1、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提交续贷申请,截止时间6月15日;
2、已办理哈尔滨银行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统一与华安保险进行续贷面签,大四年级毕业生需要当面签订还款确认书。时间:5月16日上午,地点:学校礼堂。
3、未按时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续贷声明者,将视为放弃下一学年贷款;
4、未能到场与华安保险进行面签的哈行贷款学生,请保持通讯畅通,等待通知;
5、已办理哈尔滨银行贷款的19届毕业生,如不签订还款确认书,今后产生的不良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