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中心关于加强控烟通告
各学院:
2018年10月8日学生工作处制定实施了《黑河学院学生公寓控烟管理规定》,同时制作宣传板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全体学生了解吸烟的危害性,及学生在公寓内吸烟可能导致消防安全隐患。
自此规定制定实施以来,公寓管理中心依照规定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各学生公寓楼楼长对吸烟学生采用停电处罚的方式加以约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吸烟现象仍时有发生。
针对公寓控烟不理想的状况,公寓管理中心继续依托《黑河学院学生公寓控烟管理规定》,对该规定制定相应的操作意见。为学生公寓内全面禁烟打下了基础。
因此,公寓管理中心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禁烟的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禁烟管理办法
1、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宿舍内及阳台、楼道、大厅、洗衣房、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吸烟。宿舍内发现烟头视为吸烟。
2、学生公寓内,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敬烟,不得劝说、鼓励他人吸烟,也不得接受他人敬烟。
3、学生公寓内,发现他人吸烟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4、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不定期组织对各学生公寓楼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做到实时监督、监管。一经发现学生吸烟,调查落实其姓名、所在寝室和学院,根据《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黑河学院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给予严重警告处理并对该宿舍停电一天处罚。
5、全校师生均有对学生公寓内吸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的权利与义务。
6、本办法自发布起开始执行。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