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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管理  

关于黑河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 16:29  点击:[]

各院: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巩固已有的寝室文化建设成果,在学生中树立先进,激励后进,学校决定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寝室文明

1、寝室总体布置得体,思想内容健康,体现寝室风格与特色。

2、寝室整体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环境优雅。

(二)、寝室卫生

1、寝室门前走廊无杂物、门窗干净、无灰尘污斑。

2、寝室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积水等杂物,物品统一摆放整齐。

3、室内墙壁无乱贴、乱挂、无乱涂乱画痕迹、无乱钉现象、无灰尘、无蜘蛛网。

4、室内整体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拉绳子、乱搭架子,空气清新、无异味。

5、床上被子统一叠放整齐,床面平整、被子折叠平整。

6、在本学期14次《黑河学院学生公寓卫生量化检查情况通报》中全部合格,无不合格,其中优秀为11次(含11次)以上。18级新生要求全部优秀。

(三)、寝室安全

1、室内没有违禁电器、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无违规记录(依据《黑河学院学生公寓量化检查情况通报》和各院自查记录为准)。

2、不私拉电线,不乱接插座。

3、寝室成员有安全防范意识。

4、寝室成员无晚归、夜不归寝现象。

(四)评选办法

由学工部根据全年量化检查数据分析及学生个人奖惩情况统计得出。

三、奖励办法

(一)各系对“文明寝室”成员在综合考评德育素质项给予加0.5分,寝室长加0.7分。

(二)颁发“文明寝室”流动红旗。

(三)同等条件下,“文明寝室”成员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推优评模”时优先考虑。

四、公示及时效

(一)公寓管理中心对 “文明寝室”评选结果网上各公寓楼、教学楼公示。

(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以举报,举报电话:6842050 (四)各院可组织老师、学生到被评选为“文明寝室” 的寝室参观,但不得影响被参观寝室学生正常的休息、生活。

(五)“文明寝室”在评选后三次检查中,未达到优秀寝室标准,取消“文明寝室”资格、收回“文明寝室”流动红旗并在校内公示。

              黑河学院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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