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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学院“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14:46 陈庆林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黑河学院2017年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月实施方案》,学工部特制订“最美寝室”评选活动办法,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寝室文明  

1、寝室总体布置得体,思想内容健康,体现寝室风格与特色。    

2、寝室整体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环境优雅。    

(二)寝室卫生    

1、门窗清洁无灰尘,窗帘干净无污渍。

2、室内桌椅、橱柜等摆放科学合理,桌椅、照明、橱柜等设施设备无尘土。

3、墙角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4、窗台、桌面整洁,书本摆放整齐。

5、地面无纸屑、烟头、痰迹、果皮等。

6、床铺平整内务整洁、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7、脸盆、拖布、扫帚等卫生用品齐全、整洁、摆放有序。

8、不在寝室用餐。

9、在此阶段内(410-427日)寝室卫生检查量化结果全部优秀。

(三)寝室安全    

1、室内没有违禁电器、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无违规记录(依据《黑河学院学生公寓量化检查情况通报》和各院自查记录为准)。    

2、不私拉电线,不乱接插座。    

3、学生应爱护寝室楼内公共设施,无破坏、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4、寝室成员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无晚归、夜不归寝现象。

5、寝室成员有安全防范意识,在寝室楼内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寝室成员无在寝室内吸烟行为。

(四)评选办法

由学工部根据2017年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月量化检查数据分析及学生个人奖惩情况统计得出。  

三、奖励办法    

(一)各院对“最美寝室”成员在综合考评德育素质项给予相应奖励。    

(二)颁发“最美寝室”荣誉牌并给予生活用品等物质奖励。    

(三)同等条件下,“最美寝室”成员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推优评模”时优先考虑。

四、公示及时效

(一)公寓管理中心对 “最美寝室”评选结果在各公寓楼、校内平台以及“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以举报,举报电话:6842050

(四)各院可组织教师、学生到被评选为“最美寝室” 的寝室参观,但不得影响被参观寝室学生正常的休息、生活。

(五)“最美寝室在评选后三次检查中,未达到优秀寝室标准,取消“最美寝室”资格、收回“最美寝室”荣誉牌。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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