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受到学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公寓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作用,积极开展公寓内各项文体活动,开展文明寝室检查评选活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学生公寓量化检查和评选工作。按照学年工作计划,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即将举行换届选举。
一、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在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二分之一。
2、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在寝室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无违纪处分。
3、为人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踏实稳重。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选举流程:
1、参选报名形式:各系(中心)推荐及学生自荐。自荐学生可到澄明苑2#公寓104室,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推荐表(原寓管会成员)。
2、各系推荐品学兼优学生,推荐人数每系不超过5人(2013级学生可参选),填写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选举推荐表(见附件)。
3、参选学生根据自己所报部的工作性质准备参选材料。
4、各系交表截止日期:2013年10月24日下午16:00前;交表地点:公寓管理中心(澄明苑2#公寓104室)。
5、由公寓管理中心审核推荐表,审核通过的学生准备3分钟内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职务、工作计划、工作方法等方面。
6、选举时间:10月26日中午12:00时
7、选举地点:澄明苑2#公寓104室。
8、通过竞选拟订成为寓管会成员的学生上交一份工作计划,考核期为一个月,考核合格正式成为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成员并建立档案。
9、选举结果在校内公示。
三、组织机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文秘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检查部部长2人,副部长2人;社团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若干。
四、备注说明:
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对寓管会成员依据《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进行考评、管理,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按照校学生干部考核标准进行推优、评模及综合测评加分。
第七届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选举推荐表
黑河学院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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