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和人力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经各乡级普查机构统计工作量报送,爱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两员”补助发放标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共5天。
受理部门:黑河学院
联系电话:0456-684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