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依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按照《黑河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黑院党发〔2010〕66号)、《黑河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代练、以赛促升,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引导广大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全赛程的指导监督工作,对有争议的比赛结果进行复议和仲裁。
主 任:杨 宏
副主任:李 明 刘 立 孟繁红 张玉萍 李 珊 吴赛娟
卢丽艳 任 波 闫 英 闫 萍 于凤丽 郑 羽
成 员:包 宇 崔安宁 姜辉 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副主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整个赛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李明为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包宇、崔安宁为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姜辉、张鑫、梁策、陈庆林、陈志、王希顺、刘恋为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三、大赛时间
比赛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日8日
四、参赛人员
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五、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内容为笔试(基础知识测试100分、案例分析100分。),决赛包括谈心谈话(100分)、主题演讲(100分)。
六、赛程安排
(一)初赛笔试
主要内容: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网文写作等。重点考察十九大相关内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黑河学院学生手册》(2017年版)以及辅导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网文写作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
参赛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各院党总支副书记)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应按照闭卷考试的要求,遵守考场纪律。
参赛时间:12月5日(周二)下午14:00-16:30(其中案例分析答题45分钟)
参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决赛
1.谈心谈话
主要内容: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
参赛要求:选手根据规定时间提前进入准备区域,抽取谈心谈话的题目,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比赛结束前1分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
参赛人员:前两项成绩总和前12名选手
参赛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4:10—16:10
参赛地点:另行通知
2.主题演讲
主要内容:考察选手围绕某一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生涯规划、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参赛要求:选手要选择与辅导员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作演讲题目,根据演讲题目组织材料,撰写演讲词;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要与自身的实际工作密切联系,突出辅导员工作的特点,给人以感染和力量。赛前选手要现场抽取演讲顺序,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比赛结束前1分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
参赛人员:前两项成绩总和前12名选手
参赛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10—16:30
参赛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照《黑河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总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40%;案例分析占20%;谈心谈话占20%;主题演讲占20%。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单项奖和总项奖。其中单项奖为4名,总项奖分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其中“基础知识”和“案例分析”两项成绩将作为本学年辅导员考核的内容之一,获奖选手在本学年辅导员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同时本次大赛前三名将作为2018年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推荐人选。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提升辅导员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和指导工作,要积极为参赛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竞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加强宣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展示我校辅导员综合素质和个人风采的窗口,要加强对大赛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精心准备。全体辅导员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知识要点,积极准备,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
4.严明纪律。赛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弃赛,不能如期参加比赛的选手,需提前向组委会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未递交申请无故弃赛者将在本学年辅导员考核总成绩中扣除1分,并取消本学年优秀辅导员评优资格。
5.各院学工办主任要在11月20日上午11:00前以院为单位将参赛信息登记表报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至hhxyjh@163.com邮箱。
附件:第三届黑河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参赛选手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