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为更好落实此项信息录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辅导员个人信息需由本人录入,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通过后提交。请各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含党总支副书记)务必于2017年6月8日前,完成辅导员个人信息录入。根据系统使用手册和具体操作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按时提交,注意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操作方式:
1.登陆页面:www.gxfdy.edu.cn 网站“辅导员信息系统”栏目;
2.登陆账号及密码:辅导员登陆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建议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附件一:《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具体操作指南》
附件三:《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联系人:姜 辉 电话:6842049
学生工作部
二 〇一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