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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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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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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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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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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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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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定位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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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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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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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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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形成氛围。
|
教务处
|
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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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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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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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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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及相关职能单位组成的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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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李明
|
2.明确党委和行政领导分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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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办
|
刘铁刚
|
3.学校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并完成相应任务。
4.学校有完备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体系,校院(院系)分工明确,机构健全,运转良好。
|
学工部
|
李明
|
1.3
工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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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文件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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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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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并解决相关问题。
|
党(校)办
|
刘铁刚
|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门会议,有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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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
李明
|
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至少进行1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专项调研。
|
学工部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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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分别到课堂听思想政治理论课≥4学时。
|
宣传部
|
吴春娟
|
6.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
|
党(校)办
|
刘铁刚
|
7.学校有完善的协调机制、学生工作人员例会和工作交流机制。
|
学工部
|
李明
|
8.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信息畅达,反馈及时。
|
学工部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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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队伍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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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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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学校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明确要求。
|
组织部牵头,团委配合。
|
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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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深入学生、定期指导工作等有明确要求。
3.每年学校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有考核。
4.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每年至少参加2次专门的培训、学习、实践活动、学生活动等。
|
组织部牵头,团委配合。
|
邹辉
|
5.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党课团课等教学有具体管理措施。
|
组织部牵头,团委、思政部配合。
|
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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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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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配备有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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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吴晓莉
|
2.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
|
学工部
|
李明
|
3.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结构合理,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
|
学工部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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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规划,有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
|
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吴晓莉
|
5.学校有辅导员队伍业务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建设的相关机制和措施。
|
学工部
|
李明
|
6.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
人事处
|
吴晓莉
|
7.落实辅导员相应职级、职数和待遇。
|
组织部牵头,人事处、学工部配合
|
邹辉
|
8.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
学工部
|
李明
|
9.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并纳入教师表彰体系。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确定辅导员、班主任的比例。
|
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吴晓莉
|
10.学校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中,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有保证辅导员每4年参加一次培训的机制和措施。
|
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吴晓莉
|
2.3
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
|
1.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专任教师按不低于师生1:400的比例配备。
|
人事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吴晓莉
|
2.兼职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科院校兼职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按学校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
人事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吴晓莉
|
3.新任专任教师必须参加省级岗前培训,专任教师参加省级或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示范培训或课程培训或骨干研修。
|
人事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吴晓莉
|
4.每学年至少安排1/4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
|
思政部
|
姜丽萍
|
5.鼓励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
|
思政部
|
姜丽萍
|
6.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的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设置的平均水平,且不得挪作他用。
|
人事处
|
吴晓莉
|
7.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
|
人事处负责,思政部、教务处配合。
|
吴晓莉
|
8.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表彰纳入学校教师表彰体系中,并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统一表彰。
|
人事处负责,思政部配合。
|
吴晓莉
|
3.思想政治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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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组织管理
|
1.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同时应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2.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人事处牵头,组织部、科研处、教务处配合。
|
吴晓莉
|
3.配齐机构主要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学科背景、学历和职称,不得兼任其他二级院(系)的主要负责人。
|
组织部
|
邹辉
|
4.与专业院系同等配备教学设备和基本图书资料、国内外主要社科期刊、声像资料、教学课件以及办公用房、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等,满足教学及办公需要。
|
思政部
|
姜丽萍
|
5.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的各项经费不低于其他院系的平均标准的同时,本科院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考察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款专用。
|
财务处牵头,科研处、思政部配合。
|
宁艳杰
|
3.2
教学管理
|
1.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备课、听课制度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评价制度等。教学档案齐全。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2.按照本、专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2005方案”,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2011年秋季开始实施)的规定,根据学校培养人才层次,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无挪用或减少课时的情况。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3.将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课时和学分。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4.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5.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6.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学者、校级领导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的制度。
|
宣传部牵头,教务处、思政部配合。
|
吴春娟
|
7.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分(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
|
思政部牵头,教务处、学工部、团
委配合。
|
姜丽萍
|
8.制定并落实集体备课制度,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优化教学手段。
|
思政部
|
姜丽萍
|
9.改革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考核评价体系。
|
思政部
|
姜丽萍
|
3.3
学科建设
|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首要任务是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服务。
|
科研处牵头,教务处配合
|
宁艳红
|
2.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不办本科专业、不招收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
|
发展规划处
|
张柏琴
|
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术骨干必须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骨干。每一位导师至少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一门课的教学任务。
|
教务处牵头,思政部配合。
|
苏丹
|
4.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创造条件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评各种科研成果奖等。
|
科研处牵头,宣传部、学工部、团
委、思政部配合。
|
宁艳红
|
4.管理
育人
|
4.1
规章制度
|
1.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及时修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
学工部
|
李明
|
2.学校有科学完善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
学工部
|
李明
|
3.学校建有完善的管理信息反馈平台,通过校长信箱、校园网站、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完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管理的反馈渠道。
|
党(校)办
|
刘铁刚
|
4.有大学生申诉制度或办法,渠道畅通,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
学工部
|
李明
|
4.2
学风建设
|
1.学校有完善的学风建设方案、学风建设机制和实施办法,学风建设有特色。
|
学工部
|
李明
|
2.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氛围浓厚,考风优良。
|
教务处
|
苏丹
|
3.考生考取研究生(专升本)、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通过率高。
|
教务处
|
苏丹
|
4.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性高,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获奖率高。
|
科研处牵头,团委配合。
|
宁艳红
|
4.3
学生管理
|
1.学生各类档案健全,管理科学规范,数据更新及时。
|
学工部
|
李明
|
2.建立学生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
学工部
|
李明
|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奖励评定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结果无投诉。
|
学工部
|
李明
|
4.学生违纪事件处理及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程序严密,处分适当,处分文件报送及时,跟踪教育工作有效;无因学生申诉或上访改变学校对学生处理(学籍处理和学生处分)结果。
|
学工部
|
李明
|
5.有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实施方案,无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
学工部
|
李明
|
6.学生社区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7.设有学生自律管理组织,经常性开展相关活动。
|
团委
|
王福军
|
8.公寓建设和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宿舍温馨和睦,卫生状况良好。
9.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进寝室工作,学生公寓有固定的辅导员工作场所。
10.学校、院系领导和政工干部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巡视检查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
学工部
|
李明
|
4.4
学籍管理
|
1.学校领导重视,有指定校级领导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有专门的学籍管理部门,有适合工作需要的场地、设备,配备专门人员,人员相对稳定,部门内至少有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时间在2年(含)以上,原则性强,业务熟悉,职责清晰,任务明确。
2.有信息安全负责机制,对学生个人信息、学信平台资料、学信平台密码、数字证书等有专人负责,工作场地安全、网络畅通。
3.有健全、完善、科学、公开的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
4.能够严格、规范、准确、及时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注册,认真组织新生进行信息查询,及时进行学籍信息修改的申报、学籍异动变更,按时进行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即时注册,按时开展学籍查询、完成其他事项的注册工作,各类学籍注册没有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做到了“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
5.有学历证书印制、保管、损毁、补办毕业证明书等相关制度,学籍学历管理材料按时归档。
6.与学生沟通渠道畅通,学籍管理工作得到学生广泛认可,满意度高。无因政策不清、规定不明、原则性差、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态度不好、工作马虎、注册信息错误、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连锁反应、学生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
教务处
|
苏丹
|
7.各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密切、协调有序,教务、学生管理、毕业生就业、各院系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发挥的好。
|
教务处牵头,学工部、招生就业处 |
苏丹
|
8.能够按规定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配合学历认证机构出具历届学历证明材料,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的好。
|
党(校)办
|
刘铁刚
|
5.服务
育人
|
5.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1.学校设有独立的资助育人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完备。
|
学工部
|
李明
|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达到学校事业收入的4%,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
财务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宁艳杰
|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规范,奖、助学金评定规程合理,学生无投诉。
4.建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信息更新及时。
5.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资助等制度完备。
6.有学生贷后管理体系,励志教育有效果,助学贷款还贷违约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7.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开发与管理有力,社会资助渠道畅通,规章制度健全。
|
学工部
|
李明
|
8.有助困育人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宣传表彰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工部牵头,宣传部配合。
|
李明
|
5.2
就业创业教育
|
1.有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的专门机构,学校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
|
招生就业处
|
杜英
|
2.就业专项经费按不低于当年在校学生全部学费的1%列入预算并予以落实,并做到专款专用。
|
财务处牵头,招生就业处配合。
|
宁艳杰
|
3.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按照教高厅〔2007〕7号文件要求纳入学校必修课或选修课,并保证学时与学分。
|
教务处牵头,招生就业处配合。
|
苏丹
|
4.重视就业基地建设,定期开展校内供需见面会。
5.就业信息发布渠道畅通,重视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6.就业指导体系健全,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提供日常就业创业咨询服务。
|
招生就业处
|
杜英
|
7.加强大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表彰基层建功立业先进典型。
|
招生就业处牵头,宣传部配合。
|
杜英
|
8.提高就业率措施得当,初次就业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9.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有效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
招生就业处
|
杜英
|
5.3
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
|
1.有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场所和仪器设备。
|
学工部
|
李明
|
2.建立一支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按师生比不低于1:3000-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最少不低于2名。
|
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
|
吴晓莉
|
3.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5元,并做到专款专用。
|
财务处
|
宁艳杰
|
4.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必选课,形成系列课程体系。
|
学工部
|
李明
|
5.建立有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教育疏导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完善。
6.定期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在校学生建有心理健康档案。
7.有日常心理咨询与服务值班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心理健康宣传、专题讲座或团体咨询活动。
|
学工部
|
李明
|
6.日常思想教政治教育
|
6.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
1.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宣传教育。
2.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及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
|
宣传部牵头,思政部配合。
|
吴春娟
|
3.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活动规范,资料记录保存完整。
|
学工部
|
李明
|
4.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针对性强,富有吸引力,教育效果显著。
|
学工部
|
李明
|
5.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学生比例高于50%。
|
组织部
|
邹辉
|
6.利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
7.少数民族工作深入细致,开展有特色的民族教育活动。
8.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
|
宣传部
|
吴春娟
|
6.2
校园文化建设
|
1.有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有明确牵头部门负责。
|
宣传部
|
吴春娟
|
2.重视凝练大学精神,办学理念明确,有广为师生认可的校训、校歌、校标、校徽、设有校史陈列馆(室)。
|
宣传部
|
吴春娟
|
3.校园环境清新优美、氛围和谐有序,校内公共区域建有人文景观。
|
后勤管理处
|
王守文
|
4.校报、校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阅报栏等校园媒体使用规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理念先进,内容新颖,作用突出。
|
宣传部牵头,团委配合。
|
吴春娟
|
5.有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等审批制度,有内部出版物登记管理制度。
|
宣传部
|
吴春娟
|
6.有加强科学道德和校风建设的措施,并开展督查工作。
|
宣传部牵头,教务处、学工部配合。
|
吴春娟
|
7.校园文化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等有特色、有创新。
|
宣传部
|
吴春娟
|
8.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及生活园区文化活动。
9.重视校园文化服务城市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组织的大型文化活动、艺术惠民工程、文化下乡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10.经常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
学工部牵头,团委、各院配合。
|
李明
|
6.3
实践教育
|
1.将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
|
团委牵头,各院配合。
|
王福军
|
2.设立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专项资金。
|
财务处牵头,团委配合。
|
宁艳杰
|
3.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基地。
|
团委牵头,思政部、各院配合。
|
王福军
|
4.支持、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5.每年及时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部署、总结和表彰
|
团委牵头,各院配合。
|
王福军
|
6.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将军事训练纳入必修课。
|
学工部
|
李 明
|
7.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注重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
团委牵头,科研处配合
|
王福军
|
6.4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
1.建有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并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贴近学生,时效性强,点击率高。
|
宣传部
|
吴春娟
|
3.积极推进大学生网络社区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熟练运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渠道,通过博客、QQ、电子信箱、微博、手机报等多种网络媒体通道,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引导学生网络舆论。
|
学工部牵头,宣传部、团委、思政
部、网络中心配合。
|
李明
|
4.有专门的网络用户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网络中心
|
崔盛文
|
5.有完善的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
|
宣传部牵头、网络中心配合
|
吴春娟
|
6.有校园网站登记、备案制度,实行用户上网实名制注册。
|
网络中心
|
崔盛文
|
6.5
党团组织建设
|
1.本科院校低年级学生有党员,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有党支部;专科院校低年级有党员。
2.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学生党员作用突出。
3.学生党员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
组织部
|
邹辉
|
4.建立学校(学院)党校,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学生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近三年均有校级领导为学生上党课。
|
组织部牵头,各院配合。
|
邹辉
|
5.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过程规范,材料完备。
|
团委
|
王福军
|
6.校级团组织独立设置,院(系)、班级团学组织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7.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有效,活动丰富多彩。
8.学生会和社团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指导有力。
9.有科学合理的学生干部培养、培训体系和公开选拔机制,学生干部竞聘上岗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0.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配备指导教师,发挥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
团委
|
王福军
|
7.条件
保障
|
7.1
经费投入
|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工作经费设立专门预算科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占学校上一年度财政拨付的事业费和收缴的学生培养费或学杂费总收入比例≥2%,并逐年增长。
|
财务处
|
宁艳杰
|
3.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工作津贴、补助落实到位。
|
学工部
|
李明
|
4.资助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经费达到1:1及以上的配套比例。
|
科研处
|
宁艳红
|
7.2
设施保障
|
1.建有专门的学生活动中心,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1m2/生,有完善的活动设施并得到充分利用,有科学合理的使用管理制度。
|
学工部牵头,团委配合。
|
李明
|
2.学生宿舍楼或生活园区设有学生党团活动室。
|
组织部牵头,学工部、团委配合。
|
邹辉
|
7.3
科学研究
|
1.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教改课题。
|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
宁艳红、张柏琴
|
2.研究成果转化注重实效性,及时应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且效果显著。
|
科研处
|
宁艳红
|
3.组建学生工作研究团队,机制健全,有研究成果,定期开展学术成果展示。
|
科研处牵头,学工部、团委、各系
配合。
|
宁艳红
|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工作论坛、学生工作学术交流。
|
科研处牵头,学工部、团委配合。
|
宁艳红
|
8.育人
环境
|
8.1
学校环境
|
1.学校设有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
2.按需要设置校园安全标识,校园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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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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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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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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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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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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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消除化解各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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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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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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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常性地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有抵御和防范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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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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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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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进行渗透和破坏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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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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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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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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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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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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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敏感节点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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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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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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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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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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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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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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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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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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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家庭与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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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制度,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成绩、奖惩、日常表现等学生在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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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牵头,各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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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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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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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牵头,各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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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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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特殊学生群体中的重点学生,实行家访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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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牵头,各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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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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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与社区、企业、文化场馆、教育基地等有合作育人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合作育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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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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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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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与大众传媒紧密联系,不断扩充教育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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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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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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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与相关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作用发挥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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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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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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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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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学校社会声誉及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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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工作有关部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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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宣传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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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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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工作者获得省部级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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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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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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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出色,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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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牵头,招生就业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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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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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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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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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进行的创造性工作探索,体现时代特点,效果显著。
2.创新性工作举措有一定的稳定性,富有特色,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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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牵头,学工部、团委、思政部、各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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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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