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2015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及《黑河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黑院党发〔2010〕66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和引领我校辅导员队伍专职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促进辅导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着力提升广大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黑河学院2015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请各院辅导员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引导广大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对有争议的比赛过程或比赛结果进行复议和仲裁。
主 任:杨 宏
成 员:阮 放 李 明 吴晓莉 吴春娟 邹 辉 王福军
各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整个赛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李明为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国华、包宇为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姜辉、张鑫、崔安宁、陈志、梁策为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三、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15年12月4日—12日9日
四、比赛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五、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基础知识”、“情景案例”、“主题班会”、和“主题演讲”等四项。
六、比赛规则
【第一项】基础知识
①比赛内容:此项比赛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政策、理论、法规、制度等基本知识,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以及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黑龙江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黑河学院校史校情和《黑河学院学生手册》等;二是应用文写作,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请示、给家长的一封信、新闻稿等辅导员工作常用的应用文写作;三是微博写作,参赛选手根据特定主题撰写微博。
②比赛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③比赛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4:10-16:10
④比赛地点: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⑤负责领导:学工部副部长王国华
⑥负责科室:学工部思政科
【第二项】情景案例
①比赛内容:综合应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生涯规划、事务管理等辅导员工作技能,对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解决。例如对如何帮助学生处理情感问题、宿舍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等大学生多发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景模拟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②比赛方式:情景案例试题以文字描述方式呈现。参赛选手现场抽取两个文字描述案例,选手在回答问题时,首先要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然后从辅导员工作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作答时间不超过60分钟。
③比赛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4:10-16:30
④比赛地点: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⑤负责领导:学工部副部长包宇
⑥负责科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第三项】主题班会
①比赛内容:参赛选手自行设计主题班会策划书,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目的明确,突出实效性,理论性,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班会主题立意具体化,要解决实际问题。
②比赛方式:此项比赛不进行现场演示,参赛选手需要在规定日期内报送主题班会组织实施的视频资料和主题班会策划书纸质版,视频录制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视频为MPG即可,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③报送时间:2015年12月4日之前
④报送地点:明德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
⑤负责领导:学工部副部长包宇
⑥负责科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第四项】 主题演讲
①比赛内容:选择与辅导员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作演讲题目。参赛选手根据演讲题目组织材料,撰写演讲词;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要与自身的实际工作密切联系,突出辅导员工作的特点,给人以感染和力量。
②比赛方式:自我介绍和主题演讲相结合,其中自我介绍占总成绩的20%,主题演讲占总成绩的80%。比赛总时间为6分钟,其中自我介绍1分钟,主题演讲5分钟。此环节结束后需现场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主题演讲稿。
③比赛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4:10-16:30
④比赛地点:润德楼412报告厅
⑤负责领导:学工部副部长王国华
⑥负责科室:学工部思政科、学生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国防教育科、公寓管理中心
六、大赛评分标准及评判规则
1.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照《黑河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总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30%;主题班会占20%;情景案例占20%;主题演讲占30%。
2.评判规则
(1)基础知识和情景案例试卷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统一阅卷评分。
(2)主题班会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审阅策划书、观看现场视频后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3)每个项目均单独计算得分(评选各单项奖)。
(4)参赛选手最终成绩为四个项目(按所占分值比例折合计算)之和,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比赛名次。当出现选手总成绩相同时,可并列确定名次。
七、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奖项设单项奖和总体奖。其中单项奖取各项前三名,总体奖分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其中“基础知识”和“主题班会”两项成绩将作为本学年辅导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本次大赛最终成绩将作为推荐2016年省级比赛选手的条件之一。
八、其他事项
1.各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积极参赛,比赛期间各参赛选手着装要大方得体。
2.各位辅导员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比赛规程,将比赛内容和精神落实到实践中,切实提高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位辅导员应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4.大赛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弃赛,不能如期参加比赛的选手,请提前向组委会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未递交申请无故弃赛者将在本学年辅导员考核总成绩中扣除1分,并取消本学年优秀辅导员评优资格。
5.各院学工办主任要在11月18日下午16:00之前以院为单位将参赛信息登记表报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至hhxyjh@163.com邮箱。
附件:1.黑河学院2015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日程
2.黑河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参赛选手信息登记表
3.黑河学院2015年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各项比赛评分细则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1
黑河学院2015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日程
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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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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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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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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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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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14: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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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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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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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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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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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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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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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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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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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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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下午14: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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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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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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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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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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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下午14: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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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德楼412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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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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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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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思政科、学生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国防教育科、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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