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文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因违反公寓管理规定,2021年6月24日受留校察看处分;
该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审核,上报学工部批准。符合提前解除处分条件,经学生工作部6月7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提前解除朴文龙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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