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楠,外国语学院,因违反疫情期间学生管理规定,2021年11月28日受记过处分;
该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外国语学院审核,上报学工部批准。符合提前解除处分条件,经学生工作部6月1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提前解除郭晓楠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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