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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院学发[2021]27号黑河学院关于建设“无烟校园”学生管理的通知

2021年10月19日 14:06  点击:[]

二级学院: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根据市爱卫会制定《黑河市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生身体健康,切实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和卫生部制定的《无烟学校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创建无烟校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高校工委、省卫生厅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和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号召,完善活动措施,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生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力争达到无烟校园的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使青少年学生远离烟草危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二级学院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党政领导是开展无烟校园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明确所属办公室、教研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一线位置的控烟工作责任人,细化责任,责任到人,不折不扣地落实控烟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杜绝青年大学生吸烟,鼓励吸烟的学生戒烟。

(三)领导带头,狠抓落实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学团办主任、辅导员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有关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但要做控烟监督员,更要自觉做戒烟的宣传员、检察员,带头执行学校控烟的相关规定,带头宣传吸烟的各种危害,带头吸烟、不敬烟、不吸游烟,带头戒烟;人人树立“远离烟草珍爱生命”的意识,争做控烟事业的表率,共创一个没有烟草危害的清新的校园环境。

三、基本要求

(一)校内所有公共场所、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二)学校内重点区域, 如大门、教学楼、公寓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室、运动场、图书馆、学生食堂、接待室都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

(三)校内禁止销售烟草、烟具,发布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充分发挥一切宣传媒体的舆论造势工作,在全校形成烟有百害而无一利,校园无烟人人有责” 的舆论氛围。

要积极利用学生班会、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等各种途径,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全校生的自觉行动。通过宣传使全体生充分认识到“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通过组织开展捡烟蒂、收缴烟具活动,努力营造控烟戒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辅导员要对各班级学烟情况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抽烟学生逐个进行谈话,督促吸烟学生努力戒烟。

要充分发挥好学生党员队伍、团学组织等学生干部队伍、社团组织在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作用与文明劝导作用。通过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控烟宣传督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不吸烟,督促吸烟学生努力戒烟。

要将《建设无烟校园》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主题班会、健康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无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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