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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鲁旭涵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0年12月21日 17:44  点击:[]

关于解除鲁旭涵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鲁旭涵,美术与设计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09月13日受警告处分,

蒋广红,美术与设计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08日受警告处分,

赫雪冬,文化旅游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09月13日受警告处分,

桂立冬,外国语学院,因夜不归寝,2019年06月13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张德智,文化旅游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30日受警告处分,

李欣茹,外国语学院,因累计旷课24学时,2019年07月11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杨  琳,外国语学院,因使用违规电器,2018年11月8日,受记过处分,

王赫铭,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因聚众赌博,2019年04月03日受记过处分。

以上7名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1221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鲁旭涵等7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十二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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