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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康泽宇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0年12月10日 16:05 陈庆林 点击:[]

关于解除康泽宇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康泽宇,美术与设计学院,因寝室内吸烟,2019年6月6日严重受警告处分;

王钰莹,美术与设计学院,因替他人刷卡进入公寓,2019年4月10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名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1210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康泽宇2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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