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聪慧,经济管理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16日受警告处分;
王天阳,经济管理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0月23日受警告处分;
姚博,经济管理学院,因考试作弊,2019年10月24日受记过处分;
于若楠,理学院,因考试作弊,2018年12月17日受记过处分;
史钰莹,外国语学院,因使用违规器,2019年4月22日受记过处分;
刘颖,外国语学院,因代替他人刷门禁卡,2019年4月1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6名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生工作部10月19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杨威等6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