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威,经济管理学院,因寝室内吸烟,2019年10月24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李一丹,经济管理学院,因使用违规电器,2019年9月24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刘彩玉,经济管理学院,因使用违规电器,2019年9月24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李铭哲,经济管理学院,因公寓内吸烟,2019年4月18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尤雪莹,经济管理学院,因考试作弊,2018年12月20日受留校察看处分。
周鑫楠,经济管理学院,因期末考试使用纸条作弊,2018年11月25日受记过处分。
王心然,经济管理学院,因期末考使用试纸条作弊,2018年11月13日受记过处分。
党佳欢,经济管理学院,因期末考试使用纸条作弊,2018年11月12日受记过处分。
赵新雨,经济管理学院,因期末考试使用纸条作弊,2018年11月25日受记过处分。
韩宗昊,经济管理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8日受警告处分。
王 菲,经济管理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8日受警告处分。
迟润鑫,经济管理学院,因夜不归寝,2018年11月8日受警告处分。
于靖怡,经济管理学院,因使用纸条作弊,2018年8月27日受警告处分。
刘思佳,经济管理学院,因考试违纪,2017年12月25日受留校察看处分。
杨焱舜,经济管理学院因,期末考试使用纸条作弊,2018年11月25日受记过处分。
董 璐,经济管理学院,因考试替考,2017年9月25日受留校察看处分。
武 龙,外国语学院,因邀集校外人员打架,2019年5月10日受记过处分。
卢思逸,外国语学院,因打架,2018年9月13日受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18名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生工作部7月15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杨威等18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