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贾古坤等102名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贾古坤,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18旷课,受警告处分。
刘 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旷课18学时,受警告处分。
石 代,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4月11日因旷课28学时,受严重警告处分。
王 超,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旷课10学时,受警告处分。
王 坤,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王梓尧,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2月5日因强制与对方恋爱,受记过处分。
武子维,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旷课12学时,受警告处分。
杨延钧,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7月8日因考试违纪,受严重警告处分。
由佳奇,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旷课14学时,受警告处分。
张 雷,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1日因公寓内乱扔垃圾,受严重警告处分。
张玉清,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1月28日因旷课18学时,受严重警告处分。
苏欣宇,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7月7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
王欢欢,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7月7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
辛彤彤,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3月15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杨 楠,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7月5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
张梦瑶,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7月7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
张懿涵,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11月19日因夜不归宿,受警告处分。
蔡 伟,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9月16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陈 璐,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2月20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高 笛,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10月24日因使用违规电器,受严重警告处分。
郝 朔,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9月16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李宏运,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伪造证据,受记过处分。
李润行,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9月16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李 诗,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7月6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廖东洋,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2月20日因夜不归寝,受留校察看处分。
凌 嘉,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2月20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刘雪纯,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2月20日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柳 迎,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8月23日因考场内交头接耳,受留校察看处分。
卢玉哲,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10月24日因寝室内吸烟,受严重警告处分。
裴浩男,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3月26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朴泽旭,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1月8日因夜不归寝,受留校察看处分。
税 梦,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10月24日因使用违规电器,受严重警告处分。
孙海悦,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1月8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滕 华,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12月25日因考试违纪,受记过处分。
王 洁,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2月20日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夏源鹏,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1月8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杨嘉程,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9月16日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
杨 林,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伪造证据,受记过处分。
张海超,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12月25日因考试违纪,受记过处分。
张 睿,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伪造证据,受记过处分。
郑丽颖,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8月23日因考试中交头接耳,受警告处分。
郭婷婷,理学院,2017年9月25日因体能测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李 凡,理学院,2019年4月28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梁孝国,理学院,2016年7月11日因考试违纪,受记过处分。
刘凯旋,理学院,2019年4月28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任 鹏,理学院,2017年9月25日因体能测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许 洪,理学院,2019年4月28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杨道平,理学院,2019年3月21日因公寓内吸烟,受严重警告处分。
于春萍,理学院,2019年4月28日因夜不归寝,受记过处分。
张 耀,理学院,2017年9月25日因体能测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庄成林,理学院,2017年9月25日因体能测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邹 旭,理学院,2018年12月26日因携带作弊纸条,受记过处分。
黄千濒,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年3月15日因旷课12学时,受警告处分。
刘一凡,美术与设计学院,2017年9月6日因旷课20学时,受警告处分。
刘雨辰,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年4月27日因旷课14学时,受警告处分。
马敬尧,美术与设计学院,2017年9月6日因旷课20学时,受警告处分。
孙靖松,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孙小瑜,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年4月12日因旷课12学时,受警告处分。
王超帅,美术与设计学院,2019年3月27日因校外租房,受记过处分。
李嘉新,人文传媒学院,2019年11月12日因使用违规电器,受记过处分。
刘墨晗,人文传媒学院,2018年11月1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毛嘉慧,人文传媒学院,2018年10月22日因寝室内饲养宠物,受警告处分。
温 馨,人文传媒学院,2018年11月19日因夜不归宿,受警告处分。
袁新睿,人文传媒学院,2018年11月1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安俊男,体育学院,2019年6月4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顾向阳,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李桂平,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李镇镐,体育学院,2019年6月24日因公寓内吸烟,受严重警告处分。
李梓铭,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乔 石,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屈雪峰,体育学院,2018年5月8日因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翻越门禁,受严重警告处分。
任浩东,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孙 强,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孙 帅,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汤海鹏,体育学院,2019年6月24日因公寓内吸烟,受严重警告处分。
唐铭笙,体育学院,2019年12月11日因喝酒、辱骂老师,受记过处分。
吴 迪,体育学院,2019年6月4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尹博成,体育学院,2019年6月4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尹 航,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尹秀旭,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由 田,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张 琳,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
仲一论,体育学院,2018年11月9日因打架,受留校察看处分。
朱彦泽,体育学院,2019年10月9日因公寓内吸烟,受警告处分。
程艳琦,外国语学院,2017年9月25日因体能测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高孟云,文化旅游学院,2018年9月13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李慧星,文化旅游学院,2019年4月3日因使用电热锅,受记过处分。
刘雨晴,文化旅游学院,2018年10月30日因旷课22学时,受严重警告处分。
明美妍,文化旅游学院,2019年4月3日因使用电吹风,受记过处分。
石志远,文化旅游学院,2019年4月3日因使用电热锅,受记过处分。
杨承昊,文化旅游学院,2018年11月30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朱 姗,文化旅游学院,2018年11月5日因旷课26学时,受严重警告处分。
刘玉菲,音乐学院,2018年11月1日因夜不归寝,受警告处分。
贾博凯,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8月29日因酗酒晚归,受记过处分。
王丽琪,人文传媒学院,2019年4月26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张 聪,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0月25日因夜不归寝,伪造证据,受记过处分。
王明瑛,理学院,2018年12月17日因携带作弊纸条,受记过处分。
刘小畅,理学院,2018年12月17日因携带作弊纸条,受记过处分。
高茁林,理学院2018年12月26日因携带作弊纸条,受记过处分。
张佳雨,理学院,2018年12月26日因带手机进入考场,受警告处分。
刘岸枫,文化旅游学院,2019年3月12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陈浩庚,文化旅游学院,2019年4月11日因聚众打牌,受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102名学生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生工作部6月8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贾古坤同等102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