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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王秋月等3名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2019年12月19日 11:45  点击:[]

关于解除王秋月3名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秋月,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4月1日因夜不归寝受严重警告处分。

杨永泽,美术与设计学院2019年6月13日因公寓内吸烟受严重警告处分。

刘竹欣,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10月12日因晚归寝受警告处分。

以上3名学生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现处分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研究报送,经学1219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解除王秋月等3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特此决定。            

                              二0一九年十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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