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07〕70号)、《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07〕69号、《黑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黑院党发〔2011〕83号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评审流程,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内公示、学工部复核,我校共评选出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获得者共2181名,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公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包老师 6842069
黑河学院纪检监察处 张老师 6840257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