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1号令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根据《黑河学院先优模评比办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度校级三好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活动要有利于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创新、积极实。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3%,无单科不及格情况。
三、评选比例及范围
1、具有我校学籍的二、三、四年级在读学生,一年级学生作为名额分配基数但不予评选;
2、各院三好学生名额为本学院学生总数的3%。
3、严格按比例评选,宁缺毋滥。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本次评选从2018年3月14日开始,过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一)3月14日—3月16日,院内初评、申报;
(二)3月20日下午16:00之前,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3月21日—3月23日,学生工作部审定;
(四)3月26日—3月30日,校主管领导审定并经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后公示;
(五)4月2日,下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如在学工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乎条件的,将取消该单位所占的指标。
2、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充分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建。
3、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三好学生登记表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主要事迹栏必须使用第三人称填写;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并需电子版。
5、纸质材料于
3
月20日
16:00前上报学工部,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hhxyxsk@126.com。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6840246
附件:1. 黑河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2. 黑河学院2017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3. 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4. 黑河学院学生先优模评审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