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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黑河学院2017年度三好学生的通知

2018年03月09日 14:12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1号令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根据《黑河学院先优模评比办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度校级三好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活动要有利于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创新、积极实。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3%,无单科不及格情况。

三、评选比例及范围

1、具有我校学籍的二、三、四年级在读学生,一年级学生作为名额分配基数但不予评选;

2、各院三好学生名额为本学院学生总数的3%

3、严格按比例评选,宁缺毋滥。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本次评选从2018314日开始,过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一)314日—316日,院内初评、申报;

(二)320日下午16:00之前,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321日—323日,学生工作部审定;

(四)326日—330日,校主管领导审定并经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后公示;

(五)42日,下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如在学工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乎条件的,将取消该单位所占的指标。

2、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充分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建。

3、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三好学生登记表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主要事迹栏必须使用第三人称填写;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并需电子版。

5、纸质材料于 3 20 1600前上报学工部,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hhxyxsk@126.com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6840246

附件:1. 黑河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2. 黑河学院2017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3. 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4. 黑河学院学生先优模评审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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