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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年11月23日 00:00  点击:[]

黑院政发〔2011〕90号

关于印发《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各部门:

现将《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2.黑河学院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

3.黑河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

4.黑河学院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考核表

5.黑河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出勤签到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教育勤工助学办法通知

黑河学院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录入:孙爱芹 校对:杜英共印6份

附件1:

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同时为保证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学通过劳动得到有效资助,顺利完成学业,依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一)每年财务预算中,按在籍学生数设立校勤工助学基金。

(二)勤工助学活动的创收和来自校内外的赠款。

二、经费使用原则

(一)用于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工作报酬。

(二)用于勤工助学活动添置必要的设备和改善劳动条件。

(三)勤工助学基金在财务处单列帐户,专款专用,任何人和部门不得侵占和挪用。

三、岗位种类及报酬标准

校内长期工作岗位报酬标准:200元/月

校内临时工作岗位报酬标准:8—10元/小时、15—30元/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多于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四、勤工助学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凡是黑河学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的选聘原则:

1.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情况。

3.同等条件下在学校注册的特困生优先;

4.有岗位专长者优先 。

5.生活俭朴,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一定劳动能力。

四、岗位设立及管理

校内长期工作岗位:

(一)用工部门提交有部门盖章及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附件一),报人事处。

(二)经人事处审批设立长期工作岗位及临时性工作岗位。

(三)由学生处审核上岗学生资格。

(四)由人事处、学生处和用工部门通过招聘与各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上岗人员,上岗人员填写《黑河学院勤工助学登记表》(附件二),如中途离岗,须经人事处同意后,重新选派特困生上岗。

(五)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各系对其学习成绩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考核,由用工部门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黑河学院勤工助学长期工作岗位人员考核表》(附件三),考核表每学期填写一式四份,人事处、学生处、各系(中心)、用工单位存档,并由系(中心)记入上岗学生的学籍档案。人事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相应奖励与处罚。

(六)长期工作岗位人员的报酬,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勤工助学工资表,用工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勤工助学学生出勤签到表》(附件四)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将工资发放明细报人事处,人事处再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工资发到学生的储蓄卡中。

附件2:

黑河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

编号:

用 用工 部 门

申 请用工理由及工作职责:

年 用工月数:个月

假 期是否工作:

需 学生数:

用 用工部门意见:

领 领导签字:

年 月日

学 学生处意见:

领 领导签字:

年月日

人 人事处意见:

领 领导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勤工助学学生上岗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班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上岗岗位

家庭

经济

状况

家庭人口工作单位

申请

上岗

理由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学生处

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黑河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情况考核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系别年级

专业

学号

勤工助学岗位

自我评定

签字

年月日

本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名次:

系内评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用工部门评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黑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签到表

用工部门(盖章):年月

日期

姓名

岗位

上岗时间

工作结束时间

用工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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