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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术系学生考试违纪拟处分的通知

2013年10月09日 00:00  点击:[]

关于对美术系学生考试违纪拟处分的通知

美术系领导:

近日,我部收到教务处报送的贵系学生缓考补考违纪名单,我部结合《黑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拟作如下处分:

2012级美术4班胡昌慧同学在2013年9月15日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中,未带学生证,并携带纸条作弊,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节第一五0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胡昌慧同学拟作留校察看处分。

请美术系结合拟处分决定与违纪学生进行处分前告知和教育谈话,认真填写《黑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前系内教育谈话登记表》,并在3日内将《黑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前系内教育谈话登记表》上报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6842799。

黑河学院考试违纪拟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系别

违纪情况

拟处分结果

1

胡昌慧

12级美术4班

考试期间利用小条作弊

留校察看

附件:黑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前系内教育谈话登记表

黑河学院学工部

0一三年十月九日

文章录入:学工部 责任编辑: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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