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学院奖(助)学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助
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方案》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我校评选出85名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获得者,680名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获得者,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公示受理方式
1、受理部门:黑河学院纪检监察处、黑河学院学生处
2、联 系 人:邹老师、张老师
3、联系电话:6842287、6840246
黑河学院学生处
2013年12月16日
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奖补专项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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