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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河学院2013-2014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7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黑河学院20132014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管理,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开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根据《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我院13个系(中心)的38名专兼职辅导员(含学工办主任)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宏

副组长:李明阮放吴晓莉

二、辅导员考核小组办公室

主任:李明

副主任:王国华 吴卫

成员: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总体时间为2014年6月9日到6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四、考核方式

采取个人述职、学生满意度测评、系级考核、职能部门考核等形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汇报本系辅导员工作总体情况,每位辅导员要向系领导班子、学院考核小组做述职报告,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2、随机选取专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的60%(不足60人则全部参加,毕业班比例人数可以放宽)的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表。

3、个别情况与系内主管领导或学生代表谈话。

4、各辅导员根据考核办法评分标准中附加分条款部分,进行加分项目部分申报。将符合加分的条件于6月13日前报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要求有说明材料和各种奖励或论文的复印件。

5、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系内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20%,职能部门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20%

6、学工部对出现工作重大事故的辅导员有一票否决权。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6月6日

附件1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时间安排一览表

序号

人数

辅导员

考核时间

考核组

1

数学系

2

高齐

王永娟

6月9日15:00—16:30

(星期一)

第一考核组

2

中文系

2

梁洪润

郎春艳

6月9日15:00—16:30

(星期一)

第二考核组

3

历史系

3

车艳竹

王冬艳

汲长伟

6月10日8:20—9:50

(星期二)

第一考核组

4

英语系

2

王岩

邹更新

6月10日8:20—9:50

(星期二)

第二考核组

5

理化系

3

刘宇飞

孙丽娜

厉亳

6月10日10:00—11:30

(星期二)

第一考核组

6

美术系

3

张鑫

杨艳彦

白云涛

6月10日10:00—11:30

(星期二)

第二考核组

7

经管系

6

齐黎丽张薇

吴昊尚琪

曹素云田迪

6月10日14:10—16:30

(星期二)

第一考核组

8

俄语系

10

刘振涛王平

齐立伟温丽丽

张建文郭君

王雪飞程静

徐洪亮孙娜

6月10日14:10—16:30

(星期二)

第二考核组

9

教育系

2

崔安宁

包学敏

6月11日08:20—09:30

(星期三)

第一考核组

10

交流中心

1

王景荣

6月11日09:40—10:30

(星期三)

11

音乐系

1

丛永柱

6月11日10:40—11:30

(星期三)

12

体育系

2

马宝发

李伟明

6月11日08:20—09:50

(星期三)

第二考核组

13

计算机

1

胡楠

6月11日10:00—11:30

(星期三)

注:①未列入本次考核的辅导员,请按照考核时间表,正常递交述职报告。

②考核期间,有课的辅导员请自行调串,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③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系内提供,此表可以缩印至50%,一张A4纸可以出两份测评表。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2.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专、兼职辅导员。

二、组织实施

1.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系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一般在每年6月初进行。

2.考核方式共分为个人述职、学生满意度测评、系级考核、职能部门考核四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总分的60%,系级考核占总分的20%,职能部门考核占总分的20%。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个人述职

辅导员述职在各系党总支组织下,由辅导员根据《黑河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中的八项工作职责对一学年的工作情况向系领导班子、学院考核小组做全面的汇报。个人述职重在考察辅导员归纳总结、语言表达、问题整改等方面的能力。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院考核小组会同各系,以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班级数的60%。学生满意度测评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情况。

(三)系级考核

系级考核由各系党政领导班子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本学院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系级评分表》(附件3)。系级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各系要依据《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系级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打分标准和依据。

(四)职能部门考核

职能部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附件4)。职能部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及整体工作情况。

(五)成绩审核

学院考核小组办公室核算辅导员考核的最终得分,对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奖惩、晋级、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等挂钩。

(一)学院每学年在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评选“校优秀辅导员”,并授予“黑河学院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列入全院教师表彰行列。对工作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省和国家级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扣发当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津贴的50%。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调离辅导员队伍。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聘任合同,按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拟晋升副科级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拟晋升正科级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并且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任职期间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的辅导员,暂缓晋级。

(三)拟晋升职称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任职期间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的辅导员,暂缓晋升职称。

(四)考核结果为辅导员评优评模、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的辅导员,在评优评模和进修培训上暂缓考虑。

五、附则

1.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辅导员会议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

(2)辅导员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

(3)一学年因私累计缺勤10天以上;

(4)所负责班级的学生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现象;

(5)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学生中有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的;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

(7)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及时上报各种材料的,影响学院整体工作进度的。

2.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者;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和谐稳定大局或反动言论;

(2)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能为人师表者;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含三次);

(3)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

(4)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5)在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3.本考核办法由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4.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2、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系级评分表

3、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4、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辅导员姓名:

一级指标

满分

60

优秀

3

合格

2

不合格

1

评分

思想品德

1.政治素质高,引导学生进步。

3

2.品德修养好,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3

3.作风正派,处理问题(如发展党员、各种评优评先、违纪处理等)能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

4.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效率高。

3

敬业态度

1.经常深入宿舍,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难题。

3

2.经常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率、上课效果、课堂纪律。

3

3.经常与学生谈话,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能认真对待,及时解决。

3

4.经常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考试纪律、四六级考试应对、安全和文明教育)

3

5.积极参与班会,定期召开班干例会,交流点评班级工作,内容丰富,效果较好。

3

工作能力

1.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学生沟通,经常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交流。

3

2.组织能力强,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处理好班级事务,学生班风、学风好。

3

3.能有效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班级干部热心、负责,班级活动丰富多彩。

3

4.洞察力强,能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3

5.能全面分析并合理解决学生问题,正确解决学生中存在的矛盾。

3

6.创造力强,能生动活泼地开展学生活动。

3

7.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成为学生良师益友。

3

8.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3

1.学风建设有成效,学生养成良好学习风气,有优良考风和成绩表现。

3

2.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党团组织出色,在学校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良。

3

3.学生工作有创新,有思路,有经验。

3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系级评分表

辅导员姓名: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20

得分

学生

教育

思想政治

教育

1.充分利用面谈、网络、电话等各种交流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同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谈话1次,做好谈话记录。

1

2.重点关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违纪行为、身患疾病、家庭变故等学生,建立相应的档案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0.5

3.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做一次党的理论知识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等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报告,协助开展好学院和系里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0.5

心理健康

教育

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信息工作及定期谈话工作,建立相关学生档案并做好心理援助工作。

1

学风

建设

学习指导

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指导学习困难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0.5

教育活动

引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开展丰富的课外文体活动。

1

学习秩序

深入学生课堂,检查上课出勤情况,保持和任课教师的联系。

1

考风考纪

重视并抓好考风考纪教育。

0.5

学生

基层

组织

建设

班级建设

1.掌握班级的基本情况,明确各班级建设的目标,每学年开展一次班级建设工作调研,有班级建设调研报告。

1

2.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三位一体基层班级建设。

0.5

3.注重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0.5

党团组织

建设

1.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0.5

2.指导团员推优工作和教育工作。

0.5

学生

日常

管理

日常管理

1.准确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学生基本情况档案,同特殊学生家庭沟通。

1

2.定期召开学生大会,针对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总结和讲评,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0.5

3.认真完成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

1

资助工作

1.准确掌握困难学生状况,困难学生认定准确,确保各项资助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0.5

2.各项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针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给予相应资助,无过度资助和资助不足情况。

1

3.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推荐、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0.5

4.每学年至少指导所带学生班级开展一次诚信、感恩教育。

1

宿舍管理

1.明确宿舍文化的建设目标,开展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

2.深入学生宿舍,及时发现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1

安全稳定

1.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上报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

2.对节假日学生返校及双休日学生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上报。

1

自身

建设

学习培训

认真参加辅导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会议。

1

科学研究

主动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题调研和研究。

0.5

总分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辅导员姓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20

得分

学生教育

1.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每项扣0.5分;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建设,发挥学生党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3

2.学生综合素质高,所带学生获国家级奖励每人次加0.4分,获省级奖励每人次加0.3分;获校奖励每人次加0.2分。

2

学生管理

1.坚持科学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民主、公平、公开和公正。如有学生举报,经查情况属实,每次扣0.5分。

2

2.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每项扣0.5分。

2

3.能按时根据学校的要求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拖沓。

3

学生资助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困难学生认定准确,联动资助效果好,无过度资助和资助不足情况。

2

班团建设

对本系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的工作能有效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对基层组织建设有方法、有思路。学生班级建设效果好,学生所在集体获国家级奖励每班加1分,获省级奖励每班加0.6分,获校级先进班集体每班加0.4分;不合格班级每班扣0.2分。

2

自身建设

参加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会议,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查和研究,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生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或撰写调研报告,其中撰写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论文计0.5分,发表在重要期刊上计1分。

2

特色工作

遵循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2

总分

黑河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20——20学年)

系别: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 务

担任辅导员时间

负责班级

负责学生

人数

系(中心)

考核评语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系(中心)负责填写

系级考核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分

职能部门考核分

考核总分

职能部门考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材料下载:关于开展黑河学院2013-2014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办法、相关评分表、考核时间表)

文章录入:学工部 责任编辑: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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