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首页 | 部门概况 | 学生管理资助 | 公寓管理 | 思政教育 | 国防教育 | 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 | 规章制度 | 队伍建设 | 表格下载 | 部长信箱 
站内搜索:
  学生管理资助  

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年05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1号令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抓好大学生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黑河学院先优模评比办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4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活动要有利于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创新、积极实践;有利于激励学生工作积极性、创新性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三好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学年内连续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民主,办事公正,敢于与不良现象做斗争;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时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年内连续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班委会成员精干团结,有凝聚力、号召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肯干,以身作则,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作风民主,成绩显著;全班同学思想活跃,积极上进,具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文明向上,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不受各种思潮侵蚀的良好班风。班级学年内无受纪律处分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互助互学,共同提高;课余文化生活健康丰富,大多数同学能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并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四)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有针对性、富有实效的思想教育与科学、严格的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相对稳定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工作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积极拓宽学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取得良好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

(五)校级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和探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规律,有大胆创新的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刻苦学习、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三、评选比例及范围

(一)校级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总数的3%,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20%。

(二)三好学生在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在校、系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干部中产生。

(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产生请参照《黑河学院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黑河学院学生手册第99页】。

(四)严格按比例评选,宁缺毋滥。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本次评选从2014年5月15日开始,至2014年5月20日,过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一)5月15日班级推荐

(二)5月15日资格审查

(三)5月16日班级评议

(四)5月16-20日系内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五)5月21日报学工部审核

(六)5月22日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

(七)5月23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八)5月23日学校公示

(九)5月28日下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1、各系(中心)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如在学工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乎条件的,将取消该单位所占的指标。

2、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充分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建。

3、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所有登记表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主要事迹栏必须使用第三人称填写;所有推荐名单需加盖公章。

5、所有纸质材料于5月20日16:00前上报学工部,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hhxyjh@163.com。联系 人:姜辉联系电话:6842049

6、所有参评的个人、集体需上交一份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3000字)和一张电子版照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本人生活照,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为工作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为集体合影,照片分辨率≥300。)

附件:1.黑河学院先优模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2.黑河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3.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黑河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黑河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6.黑河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7.黑河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名单

8.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9.黑河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10.黑河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评选方案及所有附件

文章录入:学工部 责任编辑:姜辉

  • 上一篇文章:关于征集2014届毕业生纪念册素材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关于给予宋丽艳等十名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  

    关闭

     首页 | 部门概况 | 学生管理资助 | 公寓管理 | 思政教育 | 国防教育 | 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 | 规章制度 | 队伍建设 | 表格下载 | 部长信箱 

    版权©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