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缓解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压力,由省财政一次性下达我校助学贷款专项奖补资金15万元,专项用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请各系(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评审工作。
一、资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500元,共计资助300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节俭学活动。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系根据学生提出申请的名单,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定、平时表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校纪校规等。根据班级评定小组集中评议意见形成建议名单。
3.建议名单需在班会上告知班级同学,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如无异议形成建议性名单。
4.各系按照下发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名单需在系内公示三天(含三天),如无异议,经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决议,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5.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校学生的申请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校纪校规等具体情况进行初审。
6.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审核。
7.请示主管领导审核。
8.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系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保证学生全面了解此事。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工作,坚决杜绝“拉选票”“私分、平分奖学金”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评选方案及结果须经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保证质量,及时上报。各系要遵照规定,在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上报时间。
4.加强监督,确保公平。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学工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核查工作,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监督电话:6842068 6840246
附件:
1.奖补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
2.汇总表
3.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1日
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系 内 人 数
| 奖 补 资 金 人 数
|
数学系
| 255
| 8
|
理化系
| 722
| 23
|
中文系
| 638
| 20
|
历史文化旅游系
| 735
| 23
|
英语系
| 395
| 12
|
俄语系
| 1242
| 40
|
音乐系
| 445
| 14
|
美术系
| 1441
| 46
|
体育系
| 581
| 18
|
经管系
| 1301
| 42
|
教育系
| 873
| 27
|
计算机系
| 871
| 27
|
合 计
| 9559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