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缓解他们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压力,通过黑河市总工会救助筹集资金8元,用于评选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为做好2014年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社会和学校对我院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评选原则
1.公正透明,严格有序。
2.民主集中,公开公议。
3.优中选优,综合考评。
三、评选额度、范围及指标分配
1.评选额度: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1000元,总金额8万元。
2.评选范围: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参评。
3.指标分配: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共80人,按各系人数分配,评选指标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应同时具备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学年内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参评资格,无单科不及格及违纪情况。
五、评选程序
1.12月4日系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评选方案,学生个人申请。
2.12月5日系内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并填写相关表格。
3.12月8日系内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形成决议并公示。
6.12月12日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7.12月12日学生工作部报主管校领导审核。
8.12月1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9.12月15日学校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系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保证学生全面了解此事。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工作,坚决杜绝“拉选票”“私分、平分奖学金”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评选方案及结果须经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保证质量,及时上报。各系要遵照规定,在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上报时间。
4.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奖学金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监察处、审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部,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学工部要特别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监督电话:6842068、6840246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汇总表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3日
附件1
黑河学院2014年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系内人数
| 11级、12级、13级合计人数
| 励志奖学金人数
|
数学系
| 255
| 170
| 2
|
理化系
| 722
| 555
| 6
|
中文系
| 638
| 476
| 5
|
历史文化旅游系
| 735
| 480
| 5
|
英语系
| 395
| 294
| 3
|
俄语系
| 1242
| 1045
| 12
|
音乐系
| 445
| 306
| 3
|
美术系
| 1441
| 1076
| 13
|
体育系
| 581
| 431
| 5
|
经管系
| 1301
| 1047
| 12
|
教育系
| 873
| 611
| 7
|
计算机系
| 871
| 574
| 7
|
人数合计
| 9559
| 7065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