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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院学发〔2025〕1号关于给予李思蒙等4名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5年03月14日 16:33  点击:[]

李思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592064

2025年2月22日上午十点三十分的《高等数学》考试中,夹带事先准备的作弊纸条。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十八九款条(2)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

  蒋坤澎,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612011

该同学2024年11月7日-12月2日期间累计旷课学30学时,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十八第二条规定,学期内累计旷课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8个月。因该同学在2024年11月8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学生违法、违纪,屡教不改、重犯或初犯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从重处分。决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12个月。因上一个处分期仍有5个月未到期,累计本次处分期限12个月,核定处分期为17个月。

宋新达,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533024

王宏博,体育学院,2024522022

2025年2月20日下午15:50-17:20的《大学计算机基础》公共课补考中,两名同学以上厕所为由,在厕所交流、研究考试有关内容。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十八九款条(5)规定,借故外出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课程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或回考场后带有与考试有关材料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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