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12月13日收到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上交的关于李语萱等4名同学解除处分相关材料。
李语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742030,该同学因2024年3月19日找他人代课,于2024年4月7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阮清茹,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592043
孙瑞彤,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592034
张兴凯,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592015
以上3名同学因2023年11月13日将提前准备的与本次考试相关的作弊纸条带入考试,于2023年11月21日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12月13日收到美术与设计学院上交的关于幸龙骏等4名同学解除处分相关材料。
幸龙骏,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622043,因2024年4月28日学校联合检查中发现私自调换学生寝室床位,于2024年5月21日受到警告处分。
李智超,美术与设计学院,2022614013,因2024年4月28日学校联合检查中发现夜不归寝,于2024年5月21日受到警告处分。
齐冰瑞,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533030
谢茜元,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533026
因2024年3月19日替他人上课,于2024年4月7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12月13日收到外国语学院上交的关于高榕等9名同学解除处分相关材料。
高榕,外国语学院,2021953012,因2022年在寝室走廊吸烟,于2022年8月21日受到警告处分。
俞文辉,外国语学院,2021982011
赵浩男,外国语学院,2021982010
因2022年8月26日未参加全民核酸检测,于2022年8月27日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胡鑫雅,外国语学院,2022572003,因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夜不归寝,于2023年12月13日受到警告处分。
孙闻泽,外国语学院,2022953008,因2023年-2024年第一学期累计旷课15学时,于2023年12月13日受到警告处分。
董省含,外国语学院,2022953045,因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800米项测试中横穿场地,存在少跑作弊行为,于2023年10月7日受到警告处分。
李 鑫,外国语学院,2021982006,因2023年代替他人参加50米体能测试,于2023年9月21日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邵冰冰,外国语学院,2021982029,因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未经请假提前离校一天,于2023年10月10日受到警告处分。
李春杨,外国语学院,2022953071,因2023年-2024年第一学期累计旷课36学时,于2023年12月7日受到记过处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12月16日收到体育学院上交的关于徐凡等6名同学解除处分相关材料。
徐 凡,体育学院,2023524017
闫海天,体育学院,2023524057
朱学平,体育学院,2022972064
沈 振,体育学院,2022972066
施鑫昊,体育学院,2022972044
张子轩,体育学院,2022522019
6名同学因2024年4月28日学校联合检查中发现夜不归寝,于2024年6月6日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23名同学在受纪律处分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察期内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经2024年12月16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以上同学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同意解除23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