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黑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23】68号)文件要求,我校依据《黑河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进行2025年春季补充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依据省、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工部备案。经个人申请、院内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复核后, 国家助学金初审合格186人,现予以公示,详细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 魏春秋 0456-6840027
纪委办公室 张 鑫 0456-6842287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