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黑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23】68号)文件要求,我校进行了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关于上次公示的调整:现根据国家、省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办法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经过二级学院二次公示与学校重新审核认定,现对上次公示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请查看本次公示内容。见附件1.
第二批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公示:各学院依据省、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工部备案。经个人申请、院内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复核后,国家助学金初审合格363人,现予以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学生工作部 陈庆林 18845691118
纪委办公室 张 鑫 18814656677
学生工作部 魏春秋 15645745505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第一时间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