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2〕7号)、《黑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黒院政发【2021】63号文件要求,我校制定《黑河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评选方案》。
各学院依据省、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工部备案。经个人申请、院内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复核后,国家助学金初审合格2711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张 航 18945713636
张 鑫 18814656677
宁晓磊 18604569212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第一时间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黑河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