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黑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黒院政发〔2021〕62号)文件要求,我校制定《黑河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各学院依据省、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工部备案。经个人申请、院内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复核、校长办公会审定、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后,初审合格334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张 航 18945713636
张 鑫 18814656677
宁晓磊 18604569212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第一时间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黑河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1年11月5日